天津市交通委员会通知要求
对邮车不得随意拦截和处罚

 

本报讯  近日,天津市交通委员会以《会商纪要》的形式通知全市各交通行政执法单位,要求严格执行《邮政法》的规定,从8月20日起,不得随意拦截和处罚邮政运输车辆,维护邮政通信畅通。

  天津近期发生了数起本地及外地过境邮政运输车辆被交通稽查人员非法拦截,致使邮政通信一度中断的事件。对此,天津市邮政局立即向市交通委员会反映有关情况,引起了高度重视。8月11日,市交委与相关部门会商决定,从8月20日起,天津市各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在执行公务时,对开展正常邮政业务的邮政专用车辆,应严格遵照《邮政法》和《邮政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得随意拦截检查和处罚。遇到借用邮政专用车辆非法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的情况,应通知天津市邮政局邮政行业执法稽查大队到现场,共同进行检查。

  天津局也提醒相关单位,对从事营业性货物运输的邮政车辆必须遵守和执行国家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法办理货物运输手续,做到依法经营。(陆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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